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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昆明市主城区声环境质量较上年有所下降,4类功能区均出现昼间或夜间超标,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较上年上升。10个县(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禄劝县、嵩明县、石林县、安宁市、东川区、富民县、呈贡县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有所下降,寻甸县、宜良县、晋宁县有所上升。

 

状况

(一)主城区功能区噪声

主城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区年平均等效声级昼间超标 3.6分贝(A),夜间超过0.4分贝(A)4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年平均等效声级夜间超标0.4分贝(A),均未达到功能区要求。1类及3类区年平均等效声级达到环境噪声标准。

(二)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

主城建成区共布设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点位223个。平均等效声级54.9分贝,较上年提高1.1分贝,达到Ⅰ类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社会生活噪声占49.3% ;交通运输噪声占42.2%;工业噪声占4.9%;建筑施工噪声占1.3%

4-1 2006年昆明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状况

 4-2 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比较图

(二)主城区道路交通噪声

昆明主城区37条主干道57个路段测点,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9.7分贝,接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4类区限值,所测路段的超标率较上年上升1.2%。交通干线噪声质量仍属于较好级(68.170分贝)。57条路段中,好级占26.3%,较好级42.1%,轻度污染24.6%,中度污染3.5%,重度污染3.5

4-3   主城区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状况

(三)县(市)区区域环境噪声

10个县(市)区,禄劝县、嵩明县、石林县、安宁市、东川区、富民县、呈贡县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较上年下降,寻甸县、宜良县、晋宁县较上年上升。

4-4   昆明市各县(市)区区域环境噪声质量

 

措施与行动

市政府批准执行《昆明市噪声功能区划》;编制完成《昆明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各区政府(管委会)建立了部门联动的环境噪声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加大对商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文化娱乐噪声的环境监管,对昆明主城区的342家建设施工单位进行了滚筒式检查,接待群众举报投诉337起,对12家施工单位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中高考期间实施了“绿色护考”行动,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应考环境。

加强已建成153.7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的日常监管,对超标声源实施整治。在噪声达标区内开展了“宁静小区”的创建活动,共创建“昆明市宁静小区”9个。

4-5  宁静小区评审及授牌

继续实施机动车喇叭“禁鸣”措施,强化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交通微循环系统改造工程,采取“平面立交”的方式实现左转机动车的绕行,实施主要道路“禁左”和分路段、分时段“限时禁左”措施,有效缓解主干道交通压力,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主办: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技术支持: 昆明市环境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云ICP备03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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