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林/绿地
森林资源 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22.76万公顷,新造林面积0.3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1.2%。绿化造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成稳步增长态势。
病虫害与火灾 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39.17万亩,比上年增加7.2万亩,防治面积34.47万亩,防治率达88%。森林火灾发生33起,较上年减少27起,受害森林面积9560.49亩,较上年增加7135.59亩。
绿地现状 建成区绿化覆盖总面积66.57平方公里,全市新增绿地104.27万平方米,其中,拆违拆临工程新建绿地10499158平方米,官渡森林公园建成新增绿地80000平方米,月牙塘公园新增绿地160600平方米,石虎关森林公园新增绿地13200平方米。城市绿地率达到26.2%,绿化覆盖率达到31.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4平方米。
图6-1 官渡森林公园改建前后对比图
(二)动物种类
全市共有陆生脊椎动物500多种,其中鱼类约50种,两栖类22种,爬行类26种,鸟类300多种,兽类约100种。其中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60种。
(三)自然保护区

图6-2 轿子雪山自然保护区植物
全市共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2个,省级以下风景名胜区5个和国家级森林公园5个,总面积2826.43平方公里。其中自然保护区面积167.73平方公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629.8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1956平方公里,国家森林公园72.9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13.39%。
(四)国土资源
土地分类 2006年土地详查,全市土地总面积2101215.62公顷,农用地1647486.53公顷,建设用地106162.45公顷,未利用地347566.64公顷。
土地利用 耕地406936.32 公顷,林地1059867.39公顷,其他农用地93914.83,工矿用地85359.95公顷,交通用地13044.73公顷,水利用地7757.78公顷。
农田保护 我市耕地面积因建设占用减少1143.5987公顷,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674.8806公顷。
建设用地 新增建设用地共计2395.4694公顷,其中农用地1780.0091公顷,建设用地301.0754公顷,未利用地314.3849公顷。
(五)生态建设与保护
林业建设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9.005万亩,完成公益林建设15.7万亩,完成天然林保护1256.19万亩。查处林政案件727件,收容、拯救野生动物1275只,收缴各类野生动物3917头(条、只)。
农村面源治理 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0555口(户),其中水源区新建1186口(户);推广新型生物质能气化灶20300眼,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13万平方米。节约薪柴4.14万;减少水土流失6.63万吨,年可减少CO2排放量17015吨,年可减少SO2排放量143.5吨。
生态乡镇建设 宜良县狗街镇、汤池镇、九乡乡、安宁市温泉镇、八街镇、石林县维则乡获得“云南省生态乡镇”称号,其中,安宁市温泉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宜良县耿家营乡、南阳镇,晋宁县宝峰镇,盘龙区双龙乡,西山区团结镇,石林县石林镇通过了云南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图6-3 生态乡镇
措施与行动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面启动,市政府批准“创园”规划及方案;组织实施《昆明主城中心区“拆临拆违建绿透绿”绿化美化规划方案》,按照“拆一块,建一块,滚动实施”的原则,全年共完成拆违建绿任务约15.3余万平方米,种植攀援植物50万株。完成了东、南二环路绿化景观带建设、月牙塘公园、官渡森林公园、石虎关森林公园的绿化建设任务,开展了“市民林”种植活动,实施了“万棵树木进城”工程,共种植大规格树木13533棵。

图6-4 拆除违章建筑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树立保护资源就是保障发展的理念,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从调整利益机制、健全法律机制、完善责任制度等方面强化国土资源保护,建立县(市)、区长耕地保护责任制,确保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了“治乱、治散、治差”整顿专项工作。全市共清理探矿权和采矿权共1761个,打击无证采矿、越界开采、非法转让行为共1125起,注销采矿许可证211个,吊销采矿许可证18个,责令停产矿山239个,没收非法矿产品10489.6吨,实施行政处罚162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建立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稳步推进资源整合和矿业权市场培育,全市将58个矿山整合为24个,对29个采矿权实行了招、拍、挂,顺利通过了国务院九部委和省的检查验收。
结合新农村建设,以全市113个试点村(其中市级试点51个,县级试点62个)为重点,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完成昆明市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市政府;开展了昆明市生态现状调查工作;东川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图6-6东川区生态功能保护区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