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昆明市主城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日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99.5%。呈贡县、嵩明县、宜良县、晋宁县、富民县、禄劝县、石林县、寻甸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安宁市、东川区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十五”期间,昆明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除可吸入颗粒物有下降趋势外,其余污染物均呈上升趋势。主城区空气质量除2004年二氧化硫超标未达二级标准外,其余4年均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保持在95%以上。
状况
(一) 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昆明市主城区设有国家认定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6个,其中清洁对照点1个,全部采用连续监测。设有降雨监测点5个。
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0.083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2.35%,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0.055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 20.29%,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0.038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5%,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降水:城市全年降水pH值范围为4.96~9.44,降水pH平均值为6.24,酸雨频率为2.8%,酸雨频率较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

图3-1 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与上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有所下降,酸雨频率下降,降水pH值有所上升。总体空气质量较上年好转。
(二)主城区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
2005年向社会公布主城区空气质量日报、预报365期,全年优级天数17天,占4.7%;良好级天数346天,占94.8%;轻微污染级天数2天,占0.5%。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9.5%。
“十五”期间,累计向社会公布空气质量日报1671期,优良级比例达到95%以上。

图3-2 主城区空气质量日报情况(%)
(三)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呈贡县、晋宁县、富民县、禄劝县、宜良县、石林县、嵩明县、寻甸县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安宁市、东川区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超标污染物分别为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嵩明县空气质量较上年好转,其它县(市)区没有变化。
“十五”期间,10个县(市)区均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建成3个自动监测站。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各年度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县(市)区比例分别为66.67%、55.56%、55.56%、55.56%、80%。

图3-3 2005年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四)废气排放
全市环境统计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9342.85吨,较上年增加18.95%;烟尘排放量为12400.70吨,较上年增加38.27%;粉尘排放量为8156.40吨,较上年增加16.92%。工业废气污染物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二氧化硫0.0231吨/万元,烟尘0.0032吨/万元,粉尘0.0021吨/万元。

图3-4 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十五”期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煤炭、燃油消耗量较2000年增加47.48%、72.52%,万元工业增加值煤炭消耗量下降8.65%。工业废气排放量增加130.63%;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32.12%,烟尘、粉尘排放量分别减少57.65%、77.62%。工业废气污染物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二氧化硫下降18.09%,烟尘下降73.74%,粉尘下降86.13%。

图3-5 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年度比较
措施与行动
对工业企业烟尘排放实施控制燃煤含硫量,督促燃煤大户实施末端废气脱硫工程等措施,有效控制烟尘排放。
加快城市煤气等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新增煤气民用客户2.02万户;全年完成城市煤气销售量1.61亿立方米;市区气化率达到96%。实施烟尘控制区全面复测,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55.48%。开展了以“禁煤”为重点的城市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1500余人次,检查1100余家燃煤单位,收缴煤炉1000余台(眼)。
编制完成《昆明市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规划》;抽检机关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货车尾气排放12168辆,抽检尾气达标率为74.32%;共年检在用汽车286801辆,年检达标率为92.14%。

图3-6 汽车尾气抽测
“十五”期间,全市煤气民用户累计达到49.6万户、工业用户累计达到1098户;年供煤气能力较2000年增加16.7%、年供液化气增加49.7%。工业烟尘、粉尘排放量下降68.7%。建成烟尘控制区180平方公里,清洁能源使用率由31.09提高到55.48%。
全市机动车总数达到68万辆,其中市区在用汽车352573辆。对机动车实施年检、路(抽)检及治理措施,在用汽车尾气排放达标率逐年提高。

图3-7 机动车尾气年度检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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