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昆明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1天,达标率95.9%;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5倍,大气环境质量由二级降为三级。呈贡县、晋宁县、富民县、禄劝县、宜良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安宁市、东川区、石林县、嵩明县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状况
(一)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昆明市主城区设有国家认定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6个,其中清洁对照点1个,全部采用连续监测。设有降雨监测点5个。

图3-1 主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0.085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2%,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0.069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上升35.29%,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0.040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上升21.2%,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图3-2 主城区大气环境状况
降水:城市酸性降水pH值范围为4.03~5.56,酸雨pH平均值为4.88,酸雨频率为4.4%,较上年没有明显变化。
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有所上升,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持平,酸雨频率无变化,降水、酸雨pH值有所上升。总体空气质量较上年下降。
(二)主城区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
向社会公布主城区空气质量日报、预报366期,全年优级天数33天,占9.01%;良好级天数318天,占86.89%;轻微污染级天数15天,占4.1%。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5.9%。
(三)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呈贡县、晋宁县、富民县、禄劝县、宜良县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安宁市、东川区、石林县、嵩明县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安宁市超标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东川区、嵩明县、石林县超标污染物均为可吸入颗粒物。 与去年相比,宜良县空气质量较上年好转,其它县(市)区没有变化。

图3-3 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四)废气排放
全市环境统计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5110.48吨,较上年减少2.79%;烟尘排放量为8968.52吨,较上年减少9.02%;粉尘排放量为6975.80吨,较上年减少12.19%。工业废气污染物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二氧化硫0.0207吨/万元,烟尘0.0025吨/万元,粉尘0.0019吨/万元。

图3-4 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年度比较

图3-5 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措施与行动
继续推广清洁能源,提高城市气化率,发展新煤气民用客户1.25万户,新增工业及公共用户用气量12674立方米/日。全年完成城市煤气销售量1.47亿立方米,居民用户达到47.7万户,服务人口142万人,公共用户1044户,市区气化率达到95%以上。
公安、环保、工商、交通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对新车落户、市场交易、在用车排放污染的监督管理。市区新增汽车50556辆,清理、注销报废机动车档案11843份,强制报废机动车50辆,监销报废汽车421辆。实施了机关公务用车、出租车、公交车、货车的尾气抽检工作,路(抽)检在用汽车11233辆,达标率为72.66%。

图3-6 抽测公共汽车尾气
按照昆明市区划调整方案,全面开展“烟尘控制区”重建工作,建成烟尘控制区180平方公里,41732台各类燃烧设施达标率、清洁能源使用率均达到控制标准,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

图3-7 2004年烟尘控制区重建工作验收会
继续开展“四禁”工作,共检查工厂、酒店及各类餐饮店2000余家,查处燃煤炉灶1690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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