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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8昆明市环境保护局8环境质量公报82002年昆明环境状况公报

 本市环境空气污染属煤烟型和石油型并重的复合型污染。2002年城市市区大气环境总体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降尘略有上升、总悬浮颗粒物、酸雨频率有所下降。

  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4个县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5个县(市)区未达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状况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02~0.154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0.028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氧化氮:日平均值浓度范围为0.003~0.080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0.039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总悬浮颗粒物: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14~0.370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0.148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降尘:月平均值范围为4.93~11.24吨/平方公里·月,全年月平均值为8.17吨/平方公里·月,较上年上升14%。

  降水:降水PH值范围为4.06~9.36,PH值均值为5.46,酸雨PH值范围为4.06~5.58,酸雨PH值均值为4.84,酸雨出现频率为14.5%,较上年下降10%.

  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有所上升,总悬浮颗粒物略有下降;降尘年月平均浓度和超标频率有所上升。酸雨频率,降水PH值有所下降。

(二)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

  向社会公布城市空气质量日报、预报365期,其中优级占35.3%;良好级占64.1%;轻微污染占0.6%,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9.4%,空气质量优级天数的比例较上年提高24%。

   市区5个连续采样监测点位及1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结果表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三)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除市区以外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呈贡、晋宁、富民、石林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余县(市)区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超标污染物均为可吸入颗粒物。

 


(四)废气排放

  全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7176.02吨,工业烟尘排放量为11428.84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0453.29吨,均较上年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措施与行动:

  加强“烟尘控制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143.2平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进行了全面复测,复测率、达标率、清洁能源使用率均达到国家要求,覆盖率达到100%。

  加快了工业企业推广清洁能源步伐,“禁煤区”内严格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继续加大城市“禁煤”工作力度,查处燃煤炉灶674台(眼)。

  公安、环保、工商、交通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对新车落户、市场交易、在用车排放污染的监督管理。市区全年落户新车31212辆,均为国家允许落户的达标车型;路(抽)检在用汽车10120辆,其中抽检运营公共汽车1042辆,货车2030辆,路检在用汽车7084辆,路(抽)检达标率为72.01%。治理尾气超标车辆5678辆(次),安装净化装置4138辆。

  城市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管理进一步加强,市区园林绿化美化及面山植树造林取得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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