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机构设置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 8昆明市环境保护局8滇池水质

 

今年以来,滇池流域7县(区)政府严格贯彻昆明市政府《关于在滇池流域及其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的决定》,把滇池流域及其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工作做为加强滇池流域治理工作的大事抓实抓牢,认真研究采石场生态恢复和新的采石点布局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禁采区”出现反弹现象。目前,全市已完成滇池流域382家到期关停矿山的相关证照注销工作,并实际关停了283家矿山。

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调研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西山区“禁采区”的砖瓦厂、采石(砂)厂已全部封停,已恢复植被的有9个,另有42个正在积极准备中。盘龙区已将双龙乡九龙湾采石场作为市级植被恢复试点并开展工作。呈贡县已完成白龙潭片区1500亩植被恢复规划,施工队伍已进场施工。官渡区制定了分阶段关停的方案,坚持边开发边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地区少数矿山该停未停;个别矿山封停不彻底,已经停采的矿山等望观风;偷采、从其它地方买原石来加工出售、多家砖瓦厂继续生产问题仍然存在;“禁采区”群众生计需要进一步解决。相关部门已明确:凡属于国家淘汰类的,坚决关停取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按照到期逐步关停、迁建的思路,制定具体的迁建方案,必须坚决执行市政府《决定》,做好滇池流域及其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工作。目前该项工作仍在推进中。

主办: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技术支持: 昆明市环境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云ICP备030132号)
地址:昆明市西园南路52号 邮编:650032
局办公室电话:0871-4141273 信息中心电话:0871-4145090   E-mail:kmh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