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市委、市政府6个关于软环境建设新规发布。新规包括:成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推进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制度、制定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等。据了解,加上已出台8个软环境制度建设文件,昆明市在不到半年时 间内,已连续出台14个软环境建设制度。
7月22日市委、市政府发布的软环境建设六个制度:《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是为了使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具体化,便于落实和执行,促进我市的机关作风建设。内容涵盖了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重点围绕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对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细则》是《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的细化,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问责工作,使之更加制度化、科学化,确保问责事项得到正确、及时地处理。《细则》对10种问责方式: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程序,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关于推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把党和国家机关内部的专门监督与社会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关于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工作意见》制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关效能建设,优化软环境,为昆明经济社会实现追赶型、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昆明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处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的行政效能投诉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我市的行政效能建设。《办法》规定了各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职责权限,群众可投诉的11种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群众投诉的方式,以及投诉中心受理、办理群众投诉的程序、方法和有关要求等。
《关于实施机关效能投诉整改公示制的通知》,主要是将人民群众的投诉情况对外公开,将有关单位的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对外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知》阐述了实行机关效能投诉整改公示制的意义,明确了机关效能投诉的公示事项、公示内容和公示程序,提出了不落实机关效能投诉整改公示制的惩戒办法。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丁仕凯说:软环境建设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只有始点没有终点,只有高潮没有低潮。并表示软环境建设将转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继这14个软环境建设制度出台后,昆明市还将出台重大项目审批联动、重点企业挂牌保护、投资乐园卡等制度,从根本上提高昆明市的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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