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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有关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问题

 

1、产排污系数手册中废水产生量是否包括生活用水?

答:不包括,但包括少量的车间清洁用水。

 

中国环科院    

 

2、使用产排污系数手册时,企业废水、废气处理工艺的末端治理技术以及锅炉脱硫除尘工艺与手册不相符时,如何选取适用的产排污系数?G105-1G109-1的[生产工艺名称]是否以企业实际处理工艺名称填报?

答:对于这个问题,末端治理技术和工艺与手册不相符时,如果有实际监测数据,建议采用监测数据填报;如果没有实际监测数据,根据末端治理技术对污染物去除的效率,参照选用手册中去除效率相近的末端治理技术对应的排污系数。G105-1G109-1的[生产工艺名称]是应以企业实际处理工艺名称填报,但应按普查办的污染物处理技术代码表中的标准技术名称和代码填报。

                                                   标准所   

 

3、橡胶鞋(2960)生产,产品分类目录中没有,其代码应候怎样填?类比中的产品单位不同,应怎样校正?如橡胶鞋的生产单位是双,而类比中力车胎制造(2912)的单位是万标条。

答:1、胶鞋产品统计单位一般用万双。如国家统计局2007年胶鞋产量为18000万双,同比增长13.1%。每双鞋平均用胶量很少,约150左右(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全国18亿双胶鞋,约用胶27万吨。但胶鞋企业很多,规模也不大,1万双鞋用胶1.5吨左右。

2、胶鞋行业与轮胎行业相比,用胶量、炼胶设备、硫化工艺等都有很大的差别,因此不能套用轮胎行业的产排污系数。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谈玉坤021-63391057 

 

4、在审核普钙企业时发现,生产工艺均为稀酸矿粉法,配有燃煤烘干炉,并有脱氟塔,排污系数手册中仅有工艺废气量和粉尘的排污系数,而实测数据一般为委托性检测并一年内仅进行过一次检测(按技术规定属于无效数据)。

在核算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时,鉴于实际情况及安宁氟化物为特征污染物,拟分三方面来核定,分别为采取用排污系数法核算工艺粉尘污染物的排放量,根据煤质成分及用煤量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燃煤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采用实测数据核算工艺废气中氟化物的排放量,是否妥当?

答: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石化工业协会  庄相宁  010-84885718

 

5、系数手册上某些行业末端治理技术只有一项直排可供选择,但事实上该企业存在污染处理设施,针对这种情况产排污系数如何取值?

答:根据国污普办[2008]12号文中的原则处理。

 

6、一家水泥厂,监测数据中二氧化硫比产排污系数大40%,而工业粉尘监测数据比产排污系数小40%,应如何取值填报核算表?

云南省普查办提到的问题,对于一家水泥厂,监测结果与产排污系数核算结果相差40%是有可能的,系数反映的是行业平均水平,而监测是个别工厂特定工况条件下的数据,两者出现误差是正常的,如果监测数据反映的是真实情况,我们认为取监测数据填报核算表,更能反映个别工厂特定工况条件下的实际,但这样做会不会造成普查的随意性、人为性,使普查口径不统一,请领导、主管部门定!

    答: 二氧化硫产排污系数和粉尘产排污系数均代表的是行业平均水平,在某一企业出现一定的偏差是正常的;特别是工业粉尘产排污系数,我们认为是比较切合实际的,它反映的是水泥生产全过程的产排量,若只测一两个点,数据肯定偏小!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王雅明   010-51167979

 

7、茶叶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废气排放,仅有供热锅炉有污染物排放,这类企业的产排污量是否考虑锅炉的产排污量及茶叶加工中产生的弃渣?

答:是的。                   

中国环科院   

 

8、殡仪馆焚烧炉的产排污系数是否可参照医院危险废物焚烧或危险固体废弃物焚烧炉的产排污系数?

答:此问题属三产范围(华南所承担的工作)。

中国环科院   

 

9、甲醛生产、松香生产、紫胶生产、木材加工中旋切板加工行业、石膏粉生产、麦芽生产、高钛渣冶炼、钛矿采选及加工业等行业无产排污系数。

答:1)甲醛生产、松香生产、紫胶生产、木材加工中旋切板加工行业没有系数,对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普查表的填报按照国污普办[2008]12号文的原则处理。

2)石膏粉生产的系数将于4月底做出。

3)手册1522啤酒制造业部分是以麦芽为原料核算产排污系数的,所以没有可以参考的系数;这类企业的普查表填报按照国污普办[2008]12号文的原则处理。

4)建议高钛渣冶炼归入3240铁合金冶炼的“钛铁-原料-焙烧+铝热法+所有规模”这一四同组合进行产排污系数核算。

5)钛矿采选可参考铁矿采选的产排污系数。

 

中国食品发酵研究院      010-64645454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13006135603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010-82241312

 

10、对于生产乳化炸药的企业,处于试生产过程,无监测数据,是否可采用环评数据进行填报?

答:请按照国家普查办有关文件的精神执行。

 

技术支持: 昆明市环境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