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普工作简报
[2008]第四十二期
(总第45期)
晋宁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17日
晋宁县对普查对象查缺补漏、整理整顿
经过将近一月的不懈努力我县的普查表格已全部录入及复录完毕,但为了能够按质按量的完成普查工作任务,我县现进入对普查对象的再一次查缺补漏,整理整顿。也对生活源中独立燃烧设施普查表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普查表、医院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审核及修改。在工作中完成对:①工业源根据第一次摸底的名册和第一次数据录入的名单来对比,把未在已报表格名单里的企业重新下发到各乡镇,由普查员挨家挨户核查具体情况,如实际达不到普查要求的要写明原因和签上名字。②独立燃烧设施普查表也由各乡镇根据普查要求,逐步核查。如未有,要求上报未有达到独立燃烧的普查对象说明材料。③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普查表,我县有:昆阳、晋城、宝峰三个镇,在各乡镇填写普查内容时,因很多资料无法做到确实统计,故县普查根据市污染源普查办下发的一个参考系数,按照这一个系数和本地实际情况来核算出各指标的消耗量。④医院污染源普查表也重新由县普查办普查指导员直接联系普查对象,核查是否达到普查要求,进一步填报。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反覆核查,工业源新增加了10多家,生活源也增加了20多家,医院也由原来的7家增加到10家。独立燃烧设施普查经如实调查确实没有达到普查要求的对象。
在这期间,还得到了市污染源普查办委派宇同阳光技术信息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到我县帮助对纸制普查表格和电子普查表格的核对工作。
抄送:市环保局、市污普办
县委办及信息督查科,县人大办及建设环保委,县政府办及分管领导
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县委统战部,县级机关党委。
发:各乡(镇)普查办、农业组 (共22印份)
主编:余永林 副主编:廖勇 责编:刘红 编校:何万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