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第39期
昆明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2008年7月24日
昆明市普查办组织开展普查表填报质量再核查工作
根据《云南省污染源普查办关于做好普查表填报质量复查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08﹞50号)及《关于开展各县(市)区普查表格填报质量再核查工作的通知》(昆污普查办﹝2008﹞34号)的要求,昆明市普查办于2008年7月14日---19日抽掉二十余人组成五个复核组到各县(市)、度假区、经开区、高开区等17个普查办进行普查表填报质量复查工作。
由于此次复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五个核查组分别由昆明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聘请云南省环境科技开发中心、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十余名工作人员作为技术支持协助进行现场复查和核查报告编写。
经过六天的复查,五个复查组圆满完成普查表格填报质量现场再核查工作。7月21日复核组所有成员在市普查办召开了普查表格填报质量复查工作信息通报,同时开始集中进行“漏报率”、“指标漏填率”和“指标填报差错率”等的计算,并填写《质量核查报告单》,形成质量核查报告。在此次复查中省普查办主任王文义、副主任赵维钧、综合组组长王志芸等参与了检查与通报。省普查办对我市复核工作给与了积极的肯定,并指出我市要对此次复核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与宣传,帮助和指导各县(市)区解决存在的问题。
经过复查我们发现我市污染源普查表填报质量仍不容乐观,各县(市)区还需要根据复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普查表,并按国家最新下发的软件和制度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确保普查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要确保进度和质量达到国家和云南省的要求。
报送:昆明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云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抄送:昆明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普查办
昆明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71- 631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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