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第32期
昆明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2008年5月28日
昆明市污染源普查办组织各县(市)区开展集中交叉审表工作
2008年5月,昆明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表格审核收尾和全面数据质量核查阶段,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细则》、《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技术规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技术规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与传输技术规定》的要求,为有效解决普查收尾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本阶段的工作质量,协助各县(市)区完善相关工作,我办于2008年5月22日至5月底组织昆明市所辖16个县(市)区、开发区的普查办进行了普查表填报质量和数据质量的集中交叉审核,昆明市污染源普查办技术组在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集中交叉审核根据各污染源类型、污染源数量、普查人员技术力量等因素进行县(市)区配对,审核人员按工业源和生活源逐一审核对方普查表(电子表格),审核人对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形成书面记录,并在书面记录上签字。审核完成后将审核形成的书面意见交被审核对象和市普查办;被审核方按审核意见修改自己的普查表和普查数据(若被审核方存在不同意见,可保留意见),修改完成后将数据(包括汇总的总量和保留的意见)报市普查办。
交叉审核及修改完善的数据最后由昆明市污染源普查办技术组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交各县(市)区普查办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报送:昆明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云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抄送:昆明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普查办
昆明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71- 6312361
邮箱:kmpucha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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