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污染源普查办增设农业组的通知
昆污普查办〔2007〕8号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污染源普查办(环保局)、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污染源普查办关于成立农业组的通知》(云环通﹝2007﹞19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增设农业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业组的人员组成
组 长:王 健 昆明市农业局农村能源环境生态处处长
副组长:黄 俊 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
成 员:刘 雁 昆明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处副处长
刘馨远 昆明市农业局种植业处副处长
李德运 昆明市水利局水产研究所副所长
朱明雨 昆明农业局农村能源环境生态处
董 辉 昆明农业局农村能源环境生态处
尹正红 昆明市农业局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
陈南凯 昆明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站副站长
吴德喜 昆明市榕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玉昆 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农业组工作职责
在市污染源普查办领导下,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依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中农业普查的有关技术规定制定昆明市工作细则;
(二)组织指导开展农业源(含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实际监测工作;
(三)组织指导开展农业源普查的质量控制、现场调查、技术咨询等工作;
(四)负责对农业源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审核;
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联系方式
农业组的办公地点在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地址:昆明市新闻南路23号。
农业组组长联系电话:王健 4145423
农业组副组长联系电话:黄俊 4605859
传真号码:4145423
四、有关要求
请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污染源普查办参照上述人员组成,积极协调农业部门成立农业组,明确职责,认真抓好各地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