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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云南省工业源问题的回复(一)

一、表格填报问题

1G101表【2单位代码】:外资企业的代码,前面的是文字后面是数字如何填报?

答:问题中说“前面的是文字后面是数字”似为工商注册代码,G101表中【2单位代码】要求填报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已经取得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报法定代码。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请核实,企业提供的是哪个代码。如确实无组织机构代码,可采用临时编码。临时编码原则及规定,详见填报说明。

 

2G101表【8、行业类别】:

1)石材矿山如何填报,如一个厂既有采矿又有生产加工在分开填报时行业类别如何界定?

答:石材开采与加工分开时,石材开采行业为:建筑装饰用石开采(行业类别代码:1012);生产加工,行业类别为:建筑用石加工(行业类别代码:3133)。

2)用废旧塑料回收并加工的企业归于那类行业代码,参照何类产排污系数?

答: 如果是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生产塑料造粒或生产塑料制品的原料,行业类别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行业类别代码:4320);如果是使用回收的废塑料直接加工成塑料制品,则行业类别归入为:“塑料制品业”(行业类别代码:30),根据具体生产的产品种类,归入具体的行业小类,如塑料薄膜制造及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等,并填报相应的行业小类代码。产排污系数按照其加工的主要废旧塑料种类选取/参照“43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中产排污系数表中对应的原料的产排污系数。

3)泔水油收集,经提炼后制作为(非食用)工业用生产原料,泔水油其行业代码、类别、废水代码应归属何类,其原料为废弃食用油,其代码无法找到。

答:泔水油收集提炼加工行业类别归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行业类别代码:4320);废水代码:填报:9900(其他工业废水)。废气食用油无代码,可不填写。

4)石灰石经磨机磨细后制成石粉(双飞粉),粉尘经布袋除尘收集后成为产品,整个过程基本无污染物产生,厂家只能提供产量和用电量,该如何确定该行业的行业类别?怎样对表中的数据进行填报?

答:石灰石经磨机磨细后制成石粉(双飞粉),行业类别归入: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类别代码:3199。有关普查表中的指标企业必须据实填报;加工生产过程应有粉尘产生、排放,污染物产生、排放量,可参照水泥制造业熟料粉磨站产排污系数核算,或按照《关于工业源普查表填报及<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污普办〔200812号)精神处理。

5)磷矿石通过磨机产出磷矿粉,行业类别怎么分类?

答:如果生产工艺过程是磨碎,该企业最终产品为磷矿粉,行业类别归入: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类别代码:3199

6)矿石洗选厂和干擦磷矿怎样确定行业类别?

答:按照洗选矿石的种类,归入金属矿洗选业、或非金属矿洗选业(行业大类代码080910)。

7)利用塑料和金属生产光盘的企业归为什么行业?

答:光盘生产制造归入:信息化学品制造,行业类别代码2665

8)塑料深加工(如塑料矿泉水桶和PVC管等)、印刷、保健品(如螺旋藻等)和一些特殊行业(如生物试纸、发酵酶、金属坤等)的工业源应分为哪种行业?

答:塑料矿泉水桶制造归入: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行业类别代码:3060PVC管生产制造归入: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行业类别代码:3020。印刷行业大类为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代码;23),具体行业小类见下表。

中类

小类

行业类别

说明

231

 

  印刷

 

 

2311

    书、报、刊印刷

 

 

2312

    本册印制

  指由各种纸及纸板制作的,用于书写和其他用途的本册生产。

 

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指根据一定的商品属性、形态,采用一定的包装材料,经过对商品包装的造型结构艺术和图案文字的设计与安排来装饰美化商品的印刷,以及其他印刷活动。

232

2320

  装订及其他印刷服务活动

  指专门企业从事的装订、压印媒介制造等与印刷有关的服务活动。

233

2330

  记录媒介的复制

  指将母带、母盘上的信息进行批量翻录的生产

螺旋藻加工生产归入: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行业类别代码:1370

生物试纸制造、发酵酶生产归入: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行业类别代码:2760

鉴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对于砷矿的开采、冶炼没明确界定,本次污染源普查中,砷矿开采归入:有色金属采选业大类(09)中其他稀有金属矿采选(行业类别代码:0939);砷冶炼归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3)中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类别代码:3319)。砷的开采、冶炼没有提供专门的产排污系数,其污染物产、排量的核算,按照《关于工业源普查表填报及<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污普办〔200812号)精神处理。

9)从昆钢废渣中采用两段球磨、两段磁选工艺提取铁的企业,查国民经济行业代码无对应的行业,拟采取将其归类为铁矿石采选业,是否合适?

答:可归入铁矿采选, 0810

10)产品名称为高钛渣的行业属于哪个行业类别?无产排污系数,但有监测报告,是否可以采用监测数据进行填报?

答:可归入其他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类别代码:0919。无产排污系数,采用监测数据核算污染物产、排量。

11)茶叶加工制造业的行业代码为多少,如果纳入普查范围,排污量如何测算。

答:归入精制茶加工,行业类别代码:1540。产、排污量的核算按照《关于工业源普查表填报及<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污普办〔200812号)精神处理。

12)部分工业源中使用燃煤土炉灶,有些土炉灶是用于工业生产中的烘干加热,有些是烧职工生活用热水。那土炉灶填报是填在锅炉还是工业窑炉,烧热水的土炉灶是否普查?

答:用于烘干加热的土炉灶,按工业窑炉填报;茶水炉不填报,用于除茶水炉外的提供热水的土炉灶,按锅炉填报。

 

3G102表:砖厂能否统一按一块砖用多少原料及能源进行填报?如呈贡使用:生产一块砖使用燃煤100,其中用作原料量20,用作燃料量80,水120

答:砖厂的燃煤统一按照燃料填报;用水填报在相应的用水量指标项;粘土等原料填报在相应的原辅材料使用量指标项。以上指标均按照年使用量填报。

 

4G103表一、用水情况,三、废水排放情况:废水排放涉及工业企业的生活用水,有很多家企业的生产、生活用水量是包括在取水量中,生活废水处理后用于生产循环使用,生活用水量是否需要参与废水产生量和排放量的计算?

答:此中情况下,生活用水量应参与废水产生量和排放量的计算。

 

5G104表处理设施基本情况【4设计处理能力】、G106表二、处理设施基本情况【3.设计处理能力】、【12.废气实际处理量】:因大部份企业无监测数据(包括验收监测数据),并且处理设施的设计处理能力、处理效率厂家无法提供,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及实际处理能力均难以填报,如何解决?

答: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按照设施设计、建设的有关资料填报;废气实际处理量,如果某个产污设施或装置配套建设有废气处理设施,可根据废气产生量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时间核算废气实际处理量;或根据废气处理设施的集气能力和运行时间核算废气实际处理量。

 

6G105表【2、数据来源】和G109表【1、数据来源】:在填报详表G105G109表时,企业一般只有出口监测数据,是否可以同时采用产排污系数算出的数据和监测数据,若可以,即在产生量的数据来源不一样的,如何填写数据来源的种类?

答:按照《关于工业源普查表填报及<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污普办〔200812号)精神处理。

 

7G105表【主要污染物】和G109表【主要污染物】:针对我县(嵩明县)企业监测数据不全的问题(只有出口监测数据,无进口监测数据),县普查办计划采取对出口污染物的核定同时用实际监测法和产排污系数法分别核算,并按照技术规定对比核算结果以采用正确数据(出口数据),而对于进口数据一律采用产排污数据测算数据。本办法是否可行?但表 “数据来源”如何填报?

答:按照《关于工业源普查表填报及<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污普办〔200812号)精神处理。

 

8G105-2表和G109-2表:若废水或废气全部回用,监测表怎样填?

答:如果核查该企业确实废水全部回用,无排放,可不填写G105-2表。废气全部回用的情况,请了解核实企业的具体情况,再视情处理。

 

9G106表:有的锅炉型号没有标识可查,相关指标填报如何处理?

答:没有铭牌表示的锅炉,G106表中【2、锅炉型号】可不填写,其它指标按照填报规定和说明填写,其中【5、额定出力】根据实际供热能力折算。

 

10G106表二、处理设施基本情况【7.除尘效率】、【10脱硫效率】和G107表二、处理设施基本情况【11.处理效率】、G108表处理方法及主要污染物【14.处理效率】,三个表中涉及多项如除尘效率、脱硫效率、处理效率等,我市大部分企业均无此项监测数据(或无法测算),此项该如何填?

答:处理效率应根据监测结果计算;确实无监测数据的,此项指标可空。属于国控重点源和占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负荷65%的企业,已要求开展监测,应有相应的监测数据。

 

11G109-2表【污染物浓度】:污染浓度的折算如何计算?

答:折算浓度是将排气中污染物实测浓度,按照有关排放标准规定折算到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时相应的污染物浓度。

 

12、工业源简表中,G203G204表中污染物数据来源类型只有一个空格,对于部分企业其污染物产生量须按产排系数计算,而排放量则有监测数据,如何填报其数据来源类型?

答:此种情况按照《关于工业源普查表填报及<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污普办〔200812号)精神处理。G105G109G203G204表中污染物产生、排放量数据来源按照多数污染物产生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填报。

 

 

技术支持: 昆明市环境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