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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8昆明市环境保护局8专题8电动自行车入市登记

(一)落户依据
1.《关于发布<昆明市电动自行车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昆质监局联发〔2003〕2号

(二)新办电动自行车落户所需材料
(1)省环保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电动自行车落户申请;
(3)电动自行车生产商的委托授权书;
(4)经销商与生产商的废旧电池转移协议;
(5) 经销商的售后服务承诺;
(6)电动自行车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电动自行车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电动自行车的质量检验报告;
(9)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落户审批表。

(三)落户程序流程
经销商提供落户所需材料→昆明市环保局危废所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如有必要需实地查看)→审核合格(如不合格,返回重办)→盖章同意

(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负责单位: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
地点:市环保局A楼409

负责人:段曰富
联系人:杨果
电 话:0871-4157702

主办: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技术支持: 昆明市环境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云ICP备030132号)
地址:昆明市西园南路52号 邮编:650032
局办公室电话:0871-4141273 信息中心电话:0871-4145090   E-mail:kmh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