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1日,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正式签订了该项目的特许权协议,标志着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正式取得在特许期内处置全市辖区内医疗废物的特许经营权。
医疗废物是《国家危险废物目录》47类危险废物中的第一类废物,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处置不当,不仅会污染环境,造成对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而且可能导致传染性疾病的流行,直接危害人体健康。该项目列入了经国务院批准执行的《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和《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经市政府批准,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采用由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管理、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交给政府的BOT模式进行建设。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招标,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中标。经市政府授权,由昆明市环保局和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特许权协议》,双方经过对特许权协议内容的多次谈判,并根据市法制办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最终就有关事项达成了一致。
赵学农局长在签订仪式上指出:该项目特许权协议的签订,是保证我市环境安全的一件大事,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特许权协议对该项目进行监管,并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希望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特许权协议,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安全有效的做好我市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及处置工作,切实保障我市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无害化处置。
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正云表示,该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运营,为医疗废物的处置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优质服务,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