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龙区环境保护局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向区委区政府上报我局科级领导干部的分工及联系方式,围绕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郑重作出服务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通过报纸、公开栏等方式将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投诉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做到依法行政。
二、行政审批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由6项削减为2项。分别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包含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限期治理项目验收,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监督。
三、收费事项方面。保留排污收费和环境监测服务费2项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乱收费、不超标收费。
四、优质服务方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保证“3170763”环保投诉热线畅通,对投诉的污染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处理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投诉人。
五、廉洁自律方面。对不作为、乱作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不按承诺时限审批等行为,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保障措施方面。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严格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受损失的,视情节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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