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市创建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有关工作的通知》(昆创建总指通[2008]5号),要求14个县(市)区尽快启动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6月30日前成立创建机构,10月31日前编制完成环境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11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目前,呈贡县、东川区各乡镇已启动此项工作。
6月初,市创建办会同我局对安宁市、五华区、盘龙区等县(市)区争创国家生态市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了解县(市)区生态规划编制情况。截至目前,石林县、东川区已完成专家评审,正在进行最后修改;晋宁县、五华区已提交送审稿,正在向省环保局申请评审;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安宁市、宜良县、寻甸县、富民县、禄劝县已经提交初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呈贡县、嵩明县还未提交初稿。我局将重点督促这两个县区尽快完成任务。
目前,《昆明市生态市建设规划》正在进行最后修改,将于6月20日提交送审稿;安宁市温泉镇、石林县的长湖镇和石林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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