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统一对外联系;研究和拟定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和处室组织全市对外环境保护合作投资项目的筛选、推荐、申请立项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政策的指导;参与全市外资项目涉及环境保护的有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