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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权

1.企业应该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
  2.绝不参与任何漠视与践踏人权的行为。

  

劳工标准

3.企业应该维护结社自由,并承认劳资集体谈判的权利。
  4.彻底消除各种形式的强迫劳动。5.有效废除童工制。

  6.杜绝任何在用工与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

 

环境保护

7.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

8.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

9.鼓励无害环境技术发展与推广。反腐败

   10.企业应反对各种形式的贪污、包括勒索和行贿受贿。

主办: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技术支持: 昆明市环境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云ICP备03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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