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宝象河“河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祖林就宝象河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再次对宝象河沿途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中,张祖林强调“堵口查污、截污导流”是开展宝象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并要求各级各 部门紧密配合,彻底改变工作作风,抓住时机按照现行实施方案因地制宜,从防洪治污、净化环境、修复生态综合考虑实施计划,并在9月上旬前完成目标任务的90%以上。
宝象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主要围绕“堵口查污、截污导流,两岸拆迁、开辟空间,架桥修路、道路通达,河床清污、修复生态,绿化美化、恢复湿地,两岸禁养、净化环境,规划设计、配套设施,提升区位、有序开发”八个方面实施。一方面对宝象河分段采用截污管道把污水分批引入第六污水处理厂处理,另一方面对不具备管网配备条件的污水采取“生态处理”等方式分散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改扩建第六污水厂,使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3.0万立方米/日,并在空港区按照近期10万立方米/日、远期20万立方米/日的规模进行规划和建设污水处理厂。
据了解,宝象河沿途经官渡区范围内有雨污排口225个,已封堵20个;共有企业431家,需要关停的污染企业4家,到7月20日已关停3家,剩余一家在年底前关停;宝象河两岸已种植乔木6060棵,建设湿地50亩,大板桥完成河道清淤100米。
但在实地考察中,张祖林对各部门在当前宝象河综合治理的情况并不满意,主要是各部门对具体实施方案可操作性、落实力度不够,生态处理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地段和具体实施计划不够细致。在随后召开的现场会上,张祖林同意宝象河整个治理实施方案,但要求各级各部门彻底改变工作作风,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解决好沿河两岸的拆违、拆临工作,并在河道治理中加强防汛防洪和绿化建设工作,特别是沿河排污严重的企业,责令环保部门负责人10日内做出环评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能整改的企业要求限期搬迁。
张祖林指出,宝象河沿途两岸10米以内所有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必须拆除,沿途道路必须全线贯通,确保非机动车和行人能单边从河头走到河尾,道路沿途原则上要种植杨、柳等本土乡村绿化树种,达到生态绿化的目的。在9月上旬以前,拆临、拆违、道路绿化建设等工作必须完成目标任务的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