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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8
公示材料
8
排污核定通知书
云南省云森实业总公司
排污量核定通知书
环监费核字[2006]
108(经)
号
云南省云森实业总公司: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本机构对你
2006年7-9月
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核定,结果如下:
一、污水排污费
(征收标准0.70元/当量)
排污口名称
污水排放量(吨)
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L)
污染物排放量(kg)
污染当量数
排污费(元)
加倍排污费(元)
合计(元)
二、废气排污费
(征收标准0.60元/当量)
排污口名称
烟(尾)气流量(
m
3
/h)
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m
3
)
污染物排放量(kg)
污染当量数
排污费(元)
合计(元)
总排口
1252.37
烟尘
294.7
100.8
46.24
28
909
粉尘
1958
687.6
171.9
103
二氧化硫
2456
849.6
894.3
537
氮氧化物
物料衡算
382.1
402.2
241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量(吨)
贮存、处置量(吨)
综合利用量(吨)
排污量(吨)
征收标准(元/吨)
排污费(元)
合计(元)
四、噪声排污费
主要噪声源名称
测点位置
时段
噪声类型
超标声级值(db(A))
超标天数
超标边界是否超过100米
征收标准
排污费合计(元)
排污费总计(元)
玖佰零玖元正(
909
元)
本机构将根据以上核定结果计算确定你
2006年7-9月
应缴纳排污费。如对以上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本机构申请复核。
二OO六年九月十八日
来源
:
主办: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技术支持: 昆明市环境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云ICP备030132号)
地址:昆明市西园南路52号 邮编:650032
局办公室电话:0871-4141273 信息中心电话:0871-4145090 E-mail:kmh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