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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宁县环保局扎实开展奥运维稳工作
2、我县环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3、环境监察大队妥善处理一起油污污染道路事件
4、我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5、县城区八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晋宁县环保局扎实开展奥运维稳工作
奥运期间,晋宁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为落实全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建立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树立公正为民的良好形象,坚持把环境信访工作视为做好整个环保工作的试金石,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做好奥运期间的环境信访稳定工作,除认真接待每一位上访者,详细记录、来访登记外,并根据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坚持依法、协商、从速处理,环境监察大队还加强了信访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信访督察制度,做到每访必督,限期解决,及时回复;二是建立信访回访制度,坚持首问负责制度、归口办理的原则,做到谁办理、谁反馈、谁回访,并严格填写信访登记表,做到件件有回复;三是建立信访调研制度,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取对环境信访工作有推动作用的典型展开调研,并将经验迅速推广;四是建立环境信访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奥运期间环境信访工作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截止8月27日,我局共接到群众信访12起(电话),其中大气污染6起,水污染1起,固体废物污染2起、噪声扰民3起;目前,均已得到妥善解决,整个奥运会期间,所有信访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为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晋宁县环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近日,按照上级要求,晋宁县环保局通过全国12369投诉热线网站按时报送了2008年各项环保专项行动报表,完成8月环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对前一阶段我县的环保专项行动做了阶段性的统计。
今年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环保局集中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好专项整治和污染排查工作,做好环境信访案件和环保督办项目的处理工作。8月共出动63人次,检查企业26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8件,专项行动各方面工作均在有序推进。
环境监察大队妥善处理一起油污污染道路事件
8月23日,昆阳镇北门晋宁昆阳信赖润滑油经营部油污污染门前道路。我局环境监察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实,该经营部门前道路产生的油污是前来加机油的东风货车漏出的,大约漏出约1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达时,该经营部工作人员正在对油污进行清理,采取的方法是先用沙子吸附后再用洗衣粉进行清洗;环境监察人员对该经营部作了调查询问笔录。目前我局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经营部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经营部立即对被污染的路面进行清理,并要求该经营部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处置产生的废物,保持周边环境的良好。我局要求其在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
此外,我局环境监察大队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县城汽车修理行业的日常巡察,对该行业做出相应环境管理的要求,及时处置或纠正该行业的类似情况,防止油污污染道路现象的发生。
晋宁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日前,我县召开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决定从现在起至10月份,继续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目前,环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
对此项工作,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成立由普鸿昌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监察、发改等8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一是以巩固环保专项整治成效为目标,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续督察活动。二是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集中开展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三是在滇池流域重点开展重点污染企业的专项整治。
为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环保局加强监督力度,制定宣传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环保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环保举报热线,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同时,加强信息报告力度,每月向上一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三期工作简报并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晋宁县城区八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经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八月份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二氧化硫最小值为0.003毫克/标立方米,最大值为0.019毫克/标立方米,月平均值为0.010毫克/标立方米;二氧气氮最小值为0.020毫克/标立方米,最大值为0.037毫克/标立方米,月平均值为0.027毫克/标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最小值为0.020毫克/标立方米,最大值为0.084毫克/标立方米,月平均值为0.051毫克/标立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1996),八月份县城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达到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达到二级标准。总体来说,八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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