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做好总量减排日常督查和国控重点污染源核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2008年7月25日,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与省环保局联合对我区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新美铝铝泊有限公司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日常督查。

督查组领导在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的培同下,首先对云南新美铝铝泊有限公司采取现场检查、听情况汇报、对个别问题进行提问的方式进行了督查,该公司除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待验收外,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已按要求完成,档案资料齐全,规范,达到考核要求。
在对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督查组领导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完善冲天炉除尘脱硫设施的运行记录,尽快维修更换烟气PH值自动监控系统,避免人为操作的随意性。
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我区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新美铝铝箔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22.14吨、3.56吨二氧化硫减排目标责任书。目前,两家单位已完成了减排工作。根据此次督查情况,区环保局将加强检查力度,督促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按要求尽快整改完善运行记录和自动监控装置,并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确保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台帐清楚,巩固好节能减排工作成果。 |